关于印发《萍乡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
机关党委(支部)、各党总支:
《萍乡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萍乡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0日
萍乡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政治理论教育,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任务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觉悟,引导教职工员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提高教职工政治理论素质,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 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学校转型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学习时间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包括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集中学习每个月不少于1次。
第四条 学习形式
(一)集体学习。以集体学习为主,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辅导、交流讨论、观看视频、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多种形式相结合。
(二)个人自学。倡导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三)创新学习方式。积极利用学习强国APP、微信群、QQ 群等新媒体形式,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五条 校党委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明确年度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对机关党委(支部)、各二级学院党委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督查。
第六条 机关党委(支部)、各二级学院党委 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第七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组织落实情况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党建考核工作综合考核。
第八条 机关党委(支部)、各二级学院党委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于每年3月前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严格学习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第九条 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包括学习计划、 学习方案、出勤情况、学习记录等。
第十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第十一条 机关党委(支部)、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学校新闻网、微信、微博等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萍乡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