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学院党字〔2021〕70号
关于印发《萍乡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萍乡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经经2021年8月10日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萍乡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萍乡学院2021年秋季开学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境外疫情加剧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德尔塔”变异本土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精准做好我校秋季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实压实防控责任,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切实巩固我校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赣教新冠防控字[2021]37号)、《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精神,针对当前疫情形势,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萍乡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金印 党委书记
史焕平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邱晓辉 党委副书记
郭 伟 党委委员、副校长
邱建丁 党委委员、副校长
潘运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卫林 党委委员、副校长(常务)
田常红 党委委员
成 员:陈永秀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陈永国 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向绍萍 党政办公室主任
荣联清 工会主席
肖文福 教务处处长
周云华 纪委副书记
叶国许 后勤处处长
陈 岷 保卫处处长
肖国正 学工处处长
江惺俊 团委书记
韩芳文 人事处处长
文发佑 计财处处长
王 斌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谭晏瑞 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黄文华 工程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吴文彬 人文与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
黄柏萍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书记
刘 霞 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周为谋 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徐一峰 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叶继林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
胡艳维 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陈 林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曾 敏 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具体负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叶国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统筹负责全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科学制定开学方案。严格落实“错时、错峰、分批”返校原则,研究制定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安全有序推进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校。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应在开学前14天返萍,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责任部门:学工处、教务处、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二)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萍乡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安源区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的沟通协调,完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属地社区、公安机关与学校“点对点”联防联控机制。校医务室要充分发挥联系社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纽带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对接工作,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责任部门:后勤处、保卫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医务室)
(三)健全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成立以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学院(部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各二级学院、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设立学生宿舍、班级公共卫生员,落实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开窗通风透气,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人员追踪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及时就诊;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信息报送工作。(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
(四)强化人员管理。要根据属地防控要求,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萍返校师生的排查,并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教职员工暑期离赣和返萍严格实行报备审批制度(经各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非必要不出省。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留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离校,因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的,须向所在二级学院审批报备。离校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暂缓返校。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应在开学前14天返萍,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在赣师生开学前非必要不出省,省外师生开学返校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返校旅途超过48小时的,到校后要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开学前,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师生出行状态及健康情况进行摸底,建立人员台帐,精准掌握师生行踪及健康信息。师生员工返校时,需扫码、测温、出示行程轨迹并经确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入校。(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
(五)严格校园管理。为加强校园管理,师生员工出入校园实行扫码通行制度,凭卡(校园卡、工作证、学生证等)或通行证通行。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校外人员需经扫码、测温、登记、确认已经接种新冠疫苗后方可入校。对学生宿舍、教学办公楼、实验室、运动场馆、图书馆、超市、商业店铺、电梯等公共区域和公共场所每周开展两次消毒杀菌工作。做好学生寝室每天通风、消杀工作,食堂按照规范开展餐饮区消杀工作。(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科发公司、物业公司、餐饮公司)
(六)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师生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师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场所。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做好新生入学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疫情防控防护措施。(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
(七)强化健康知识培训。把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科学普及健康知识,让学生和教职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空间等场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告知学校班主任与辅导员。要重点关注学生视力、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
(八)推进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可以有效建立起免疫屏障。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强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正面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及家属主动接种,切实做到“应接尽接”。物业、食堂、超市、商业店面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否则不得上岗。(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科发公司、物业公司、餐饮公司)
(九)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重点排查食堂采购的冷链食品,严禁食堂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做好采购、留样、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要及时清理和收集。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工作。实行错峰上下课、错峰就餐制度,师生用餐要保持安全距离。(责任部门:教务处、后勤处)
(十)抓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簌间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室内保持通风换气,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医疗废弃物、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工作,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物业公司、医务室)
(十一)加强其他日常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大型室内活动或会议非必要不组织,确需组织的,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责任部门:各部门、二级学院)
(十二)开学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组织防控人员培训、开展防控应急演练、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等工作。(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部门)
四、应急处置
(一)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务室。校医务室要及时安排其进入指定的隔离观察室进行医学观察,安排专人负责对隔离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
(二)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定点诊治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坚守工作岗位,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有效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深刻认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统筹协调,突出联防联控,密切协作配合,以高度的自觉、强烈的担当、优良的作风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坚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妥善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同时报告校医务室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缓报、瞒报、漏报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萍乡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