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 号)精神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特向社会公布萍乡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党建工作铸魂领航,内涵建设稳步推进,科技创新不断突破,服务社会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各项事业实现较好较快发展。
按照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抓手,着重加大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巡视整改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增强了信息公开针对性与实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对标清单夯实责任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基本要求,我校形成了由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以50项清单助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学校充分利用督办系统,以学年为单位,划分具体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督办系统,敦促相关部门明确时限,注重落实,确保学校各类重点信息及常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50项清单对外公开目标全面落实。
(二)高度重视提升实效
学校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公开,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打造信息公开专栏、构建完备管理体系、夯实信息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多项举措,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公开时效,强化督察督办力度,在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等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以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治校,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校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另设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兼任。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校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校内各单位分级负责。组建了一支由校党政办公室,各二级学院、部门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组成的信息专员队伍,并通过系统培训、学习交流等,构建常态化学习态势,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
2022—2023学年,学校通过校园门户网站、OA系统、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共2794余条次,其中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公开724余条次,公布重要通知公告270余条次,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开信息近1300余条次,官方微信累计发布信息500余条次,受众5万余人。本学年,学校刊发校报《萍乡学院报》16期。
(二)主要公开信息内容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10大类50条规定的内容进行信息公开,梳理公开信息类别,重点信息重点公开。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依托萍乡学院门户网站,公开学校简介、学院章程、校训校徽、现任领导、校园规划、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2022—2023学年,萍乡学院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开设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智慧教育”等专题子网6个,发布教学、科研、学生等各类信息760余条,全学年访问量达到139万余人次。依托《萍乡学院报》,及时刊发本校党建、理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2.我校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教学工作公开情况
学校始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设工作。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各项成果,总结前期整改工作,分析得失,抓住疑点和难点,有的放矢,将评建过程中建立起来的良好机制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工作,进一步聚焦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全体师生员工攻坚克难,扎实苦干,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继续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改善了办学条件,规范了教学管理,健全了质量监控体系,有力推动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各项办学指标均达到教育部评估要求。
信息公开是师生和公众知情权的本质体现,为推进本科教学质量,2022-2023学年,学校教务处网站发布信息210条,在适当范围公开评估工作、方案、报告等各类信息,充分发挥了师生员工的主体性、自觉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萍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凝练学校办学定位,向教育系统、行政机关、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提升公众参与度,聚合社会力量,提升学校公信力和影响力。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建立了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开各类招生信息。招生信息网设综合信息(通知公告、招生资讯、录取快讯、专升本)、报考指南(招生简章、招生章程、专业设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指南(录取标准、录取规则)、录取查询、在线咨询等板块。2022-2023学年发布相关信息26条,全年访问量27万次。注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用招生智能问答助手与人工电话咨询相结合,及时回复考生咨询问题,智能电话系统处理全国30个省份9706通电话。利用多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招生信息公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录取规则、奖贷政策、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准确规范地编入招生章程,通过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萍院招生就业与校友发布微信公众号、阳光高考、高考直通车、升学在线、中国教育在线等信息平台公开。建立健全录取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我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包括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表、支出预决算表、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表等相关报表及文字说明。2023年4月26日、9月25日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和2022年部门决算信息。同时,学校每年在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作财务工作报告,公开学校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执行以及财务风险防控等相关情况。
二是收费信息公开。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在学校官网、收费场所、招生简章、新生入学指南等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财务制度信息公开。《萍乡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萍乡学院学杂费收缴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已在官网公布,同时,为方便教职工报销,相关财务报账流程也一并公布,确保了财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4)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研判和规划,切实做好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和调整工作,加快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水平。做好了干部选任工作,按程序做好了5位正处级干部,2位副处级干部,27位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调整交流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5人;免职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退二线的处级干部5人;撤职处级干部1人。干部任免信息通过校内张榜公示及印发红头文件,在OA办公系统公示。我校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发布《学生党员发展负面清单》,与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签订公开承诺书,实行学生党员发展政治联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做好推荐、政审、预审、审批等工作,发展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情况及时对外公布。2022年下半年月发展预备党员146名,预备党员转正282名;2023年上半年月发展预备党员 138名,预备党员转正154名。63个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处级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225名教师党员和49名学生党员在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组织了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开展了“三会一课”和“两个议事规则”贯彻执行专项检查。学校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召开了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处级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事工作主要通过学校官网、人事处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向社会和校内公开、发布人才招聘公告公示信息、办事指南、教师风采展示、教职工评优评先、考勤、教师资格认定、攻读学位、职称申报、岗位设置与聘任、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资查询等情况。人才招聘方面,学校严格遵照《萍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文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公开发布笔试、面试、试讲、公示等程序,2022—2023学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4人,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人,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硕士35人。在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教师资格证的认定等方面都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评定。全年未收到因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引发的投诉和师德师风方面的反映。
(6)招标与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招标与采购中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采购信息117条(含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布采购信息4条(竞价、竞拍公告)。在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发布采购信息28条(采购公告、中选公告)。在萍乡学院官网发布招标采购信息155条(含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信息)。在萍乡学院官网招标与采购中心网页上发布招标采购信息132条(含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学校OA系统发布信息7条(含通知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邮箱等信息公开平台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00余条,主要涉及后勤保障、学生资助等。学校均一一做了处理,并及时回复,如果为社会普遍关注信息,将其“结果反馈”上网发布,供其他申请人查看,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党政办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受理教职工和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和投诉。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主动回应师生及社会关切,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将各二级学院、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本二级学院、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但存在有关的考核分数占比较低,激励机制难以形成等问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萍乡学院
2023年10月30日